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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楼市“三面逢源”嵊州拼团购房237群(5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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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人申请入群
借据约定房产抵押是否有效
友“雷先生”:朋友向我借款50万元,并约定用其名下房产作抵押,房产证也交由我保管。请问,如果对方不还款,我起诉可认定抵押有效吗?
江西英华律师事务所张华宝律师:根据我国《物权法》的规定,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;建设用地使用权;招标、拍卖、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;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做抵押的,应当办理抵押登记。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。因此,你朋友向你借款,你们虽在借据上约定用其房产做抵押,房产证也交由你保管,但是按照法律规定,以房产做抵押的,抵押自登记时设立。若他同样将房产抵押给别人并进行了抵押登记,你这个抵押在法律上对你的债权保护并没有什么作用,建议履行抵押登记程序。
文字整理/记者淦丹丹
责任编辑: tuigu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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